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关于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从事永嘉分中心和瓯北管理站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岗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聘用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需具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财务相关知识。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记录,服从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永嘉县户籍。
4、乐于工作,善于学习;熟练操作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工作勤奋、积极主动,细心负责。
二、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温州市编制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三、工作地点
永嘉上塘和瓯北。
四、报名和录用办法
1、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招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
2、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
地点: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205室(永嘉县上塘镇北城街道嘉宁街21号二楼)。
初审通过人员参加打字测试和现场操作文字编辑(WORD),并按照初审和测试情况1:3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和体检
时间:2023年8月29日下午14:30—17:00。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如发现在报名、面试、体检、政审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劳务派遣聘用手续,并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办事大厅或瓯北管理站窗口工作。合同期限暂定为二年,试用期三个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2.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负责解释。
3.报名咨询电话:57757003(工作日:8:30——18:00)
附件: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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